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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闯红灯危害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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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4月6日海口晚报报道,一些公交司机们争分夺秒,一个个大行其道,致使龙昆南路辅路红绿灯形同虚设,90分钟40多辆公交闯红灯。部门利益应让位于公众利益,对闯红灯车辆的处罚具有震慑力也很有必要,这不但能体现法制的文明,更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

  4月6日海口晚报报道,一些公交司机们争分夺秒,一个个大行其道,致使龙昆南路辅路红绿灯形同虚设,90分钟40多辆公交闯红灯。对红绿灯熟视无睹,前赴后继,确实是蔚为大观。

  公交车斑马线上引发的血案历历在目,只可惜是好了疮疤忘了痛,究其原因,心理学上必有其动因,就是一些公交司机一种长期思想惯性作怪,一旦放松监管,必然会反弹。长久以来,我们通过的道德考卷不计其数,灌输的法制、法规不可枚举,受到的监督也历历在目。可一旦司机脱离了电子眼的监管,便自由自在起来,把道德、法规忘得九霄云外,平时提倡的各种法律法规此刻如大风灌牛耳,遵纪守法的理念一点都没有了。

  既然有些人本性习惯于被监管,那不妨重病下猛药,监管部门不应该缺位才对。当前我国对于车辆闯红灯的处罚,却偏重于以罚代管。我们某些执法部门不能只知道对违规者罚款、扣分,在重要路段多安装几个电子眼、多派几个交警执勤又何妨呢?同时部门利益应让位于公众利益,对闯红灯车辆的处罚具有震慑力也很有必要,这不但能体现法制的文明,更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

  缺乏必要的监管时势必导致少数人违法乱纪,进而传染至一群人的肆无忌惮。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所论述的一样,“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当一个司机闯红灯诱发为一种众相仿效闯红灯的流行社会现象时,社会上势必会萌生出很多以正义或者非正义的名义破坏社会秩序的集体行动,红绿灯下集体无意识下的危害可谓影响深远。


作者:王与剑 来源:海口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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